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律师巧辩租赁纠纷,为被告减付租金超四成

律师巧辩租赁纠纷,为被告减付租金超四成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89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何小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88人 执业18年
律所: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3200811726937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387735229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在创办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之前,曾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教处担任法学教师,此后先后在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担任专职律师。 二、擅长的业务 1、各种债权债务纠纷; 2、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 3、公司法方面的非诉与诉讼业务; 4、基础建设工程及
更多>
导读:在当下商业租赁纠纷频发的社会背景下,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何小艳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成功维权。何律师2008年开始执业,擅长多领域案件。此次在租赁纠纷中,助力被告减少租金支付,展现了深厚的法律功底。
律师巧辩租赁纠纷,为被告减付租金超四成

一、资深律师的执业背景

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自2008年开始执业,现任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她作为律所核心管理力量,牵头构建专业化法律服务体系,引领团队深耕民商事公司法领域。执业以来,专注于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建设工程四大核心领域,累计处理各类案件数百起。

二、复杂租赁纠纷案件背景

原告覃XX在某某市某某镇合安XX上票工业小区有一宗国有土地,2017年4月20日,原、被告签订《租赁协议书》,原告把该宗土地及地上的厂房、构筑物等整体出租给被告经营使用。2021年4月20日,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2021年3月,经原告组织协商,被告把部分场地转租给原告儿子覃XX经营使用。2022年6月30日,原告持有的该宗国有土地被政府收回,政府征地部门向某某公司支付了搬迁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此后,原、被告及覃XX三方就补偿款、租金等问题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三、律师策略与精彩辩论

何小艳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情况。她指出,双方在履行《租赁协议书》过程中,原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应附属设施被回收、征收,被告经营的厂房在2022年4月13日被下闸断电,至此被告租用厂房经营便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并开始陆续搬迁。这意味着自2022年4月13日起,原告出租给被告的厂房未能保证其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因客观实际情况未能再继续履行。

四、案件成果与行业认可

法院最终认为,原、被告双方于2017年4月20日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合法有效,但实际履行至2022年4月13日。被告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和实际租赁情况支付2022年1月至4月12日租金42492元,扣除原告收取的20000元押金后,被告尚应支付原告房屋租金22492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何小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能力,为被告减少了超四成的租金支付。何律师的专业能力不仅在此次案件中得到体现,在业界也赢得了广泛认可,她带领的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也在她的引领下,逐步成长为区域内颇具影响力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