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刑事辩护
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起在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面临刑事指控的个人以及有刑事法律风险的企业。其工作方式侧重于刑事诉讼,凭借扎实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崭露头角。在投身律师职业前,他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这使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能从全局视角审视风险。
助力电信诈骗案轻判
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被告人杨XX曾有犯罪前科,此次公诉机关指控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高永帅作为被告代理人,仔细分析案情后,提出多项辩护要点。他指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应认定为自首;杨XX在羁押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杨XX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同时,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在庭审中,高永帅针对获利证据不足这一点,指出公诉机关指控杨XX获利2000元仅依据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且与同案犯供述矛盾。最终,法院采纳了该辩护意见,虽杨XX因其他情节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但在非法获利认定上为当事人减少了潜在损失。
诈骗案获缓刑结果
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虽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但仍应追究刑事责任。谭XX的辩护人高永帅提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谭XX在本案中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谭XX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其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是坦白,结合其犯罪未遂、从犯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高永帅通过准确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为谭XX争取到了缓刑的良好结果,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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