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起在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件,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等案件。此次她接手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主张108万工资及赔偿,彭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深入剖析案件,为被申请人成功维权。
劳动关系要件剖析
彭佩荣律师接受委托后,从劳动关系的法定构成要件出发,深入分析双方关系。她强调劳动关系要求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具有人格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但本案中申请人作为公司经理,工作安排自主灵活,并非“被管理者”,不符合人格从属性特征。
养老金待遇关键事实
彭佩荣律师敏锐发现申请人自2018年起已享受养老金待遇。依据相关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新用人单位通常不认定为劳动关系,这直接否定了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
股权变更情况挖掘
彭律师深入挖掘公司股权变更情况,向仲裁庭出示证据,证明申请人儿子成为公司股东并担任监事,申请人以股东代理人身份参与公司决策,说明其参与经营管理基于股东身份和家庭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证据缺失论证
长达近十年,申请人未能提供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直接证据。彭佩荣律师据此指出,申请人主张的劳动关系缺乏“经济从属性”。最终,仲裁委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