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程豪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十一年法律执业经验。他主要服务于企业客户,像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都曾是他的服务对象。其工作方式涵盖诉讼与非诉讼领域,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方面都有涉足。
刑事辩护案例
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程豪律师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构成侵犯公民停车信息的犯罪行为以及其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责任认定。程豪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分析了案件证据,发现证据链中存在部分证据关联性不足的问题。他通过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积极沟通,提出了对李某有利的证据采信意见。在法律适用上,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强调李某在案件中的从属性地位。最终,在程豪律师的有效辩护下,李某得到了相对从轻的判决,有效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辩为挪用资金罪”中,当事人王某某面临职务侵占罪的指控。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王某某的行为究竟是职务侵占还是挪用资金。程豪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对王某某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观意图等进行了细致分析。他发现王某某虽然动用了公司资金,但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更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在庭审过程中,程豪律师通过充分的证据论证和法律阐释,成功说服法官,将罪名从职务侵占罪辩为挪用资金罪,为王某某争取到了更轻的刑罚。
民商事纠纷案例
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吴某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风险。争议焦点在于合同条款的理解以及拆迁安置补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程豪律师作为吴某的代理人,对合同进行了逐字逐句的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制定了再审策略。他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拆迁政策文件、市场行情数据等,以证明吴某应得的合理补偿。在再审过程中,程豪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
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中交公司面临对方300万元的赔偿诉请。程豪律师详细审查了租赁合同的条款和履行情况,发现对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他以此为突破口,制定了反击策略。在谈判和诉讼过程中,程豪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对方的诉求进行了有力反驳。最终,法院驳回了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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