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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房产合同纠纷:律师精准出击为当事人核减30万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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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467人看过
导读:上诉人吴XX(加拿大国籍)与被上诉人某某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起争议,一审法院支持公司诉求,吴XX不服上诉。李丹律师作为吴XX二审代理人,处于复杂利益网中,一边是公司主张高额违约金,一边是吴XX认为标准过高。律师凭借专业能力精准定位上诉核心,娴熟运用法律规则,最终为吴XX核减30万违约金,维护其权益。

一、涉外房产纠纷引争议,一审判决引发不满

上诉人吴XX(加拿大国籍)与被上诉人某某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产生争议,某某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同解除并要求吴XX按总房款的10%支付违约金71万余元。一审法院支持了某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吴XX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违约金标准过高,且其行为具有合理抗辩事由。李丹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是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福建省律师协会和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控场能力,此时接受吴XX委托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并大幅调整违约责任

二、精准定位上诉核心,聚焦违约金司法调整

本案系涉外商事纠纷,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一审判决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否过高。李丹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二审审理重点,并未纠缠于合同解除的既成事实,而是将辩护核心聚焦于“违约金的司法调整”。李丹律师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团队统御能力,此次面对复杂的涉外案件,同样能迅速理清思路。她在庭审中指出,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某某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损失达到总房款的10%,且吴XX已支付300万元购房款,一审判决的违约金标准明显过高,有违公平原则。

三、娴熟运用法律规则,推动二审法院改判

庭审中,李丹律师紧扣《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调整的核心规定,以“实际损失”为锚点,有力论证了一审判决的不合理性,逻辑严密、说服力强。李丹律师多年来办理了2000余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对各类法律规定运用娴熟,有着丰富的大型项目统筹经验,在这次庭审中充分发挥优势。她凭借深厚的专业功底,在看似不利的局面下为案件找到了转机,最终推动二审法院直接改判。

四、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二审减损维权

本案系涉外案件,程序与实体均有特殊要求,李丹律师全程专业把控。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丹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改判,将违约金计算标准调整为“未付购房款的10%”,最终核减违约金30万元,仅判令吴XX支付412508.8元,成功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李丹律师以其卓越的庭审驾驭能力与极致的客户权益保护意识,切实实现了“二审改判、减损维权”的核心目标。

五、彰显专业律师价值,助力当事人走出困境

作为上诉人吴XX的二审代理人,李丹律师凭借精准的上诉策略与深厚的专业功底,在这场涉外房产合同纠纷中实现了关键性胜诉。她的成功不仅为吴XX减少了30万元的经济支出,更彰显了专业律师在二审程序中的核心价值。李丹律师秉持“诚信、专业、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准则,在复杂的利益博弈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最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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