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贾琦律师于2017年开始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逾数年。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担任多家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上,既侧重诉讼业务,如刑事辩护和各类合同纠纷诉讼,也兼顾非诉业务,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众多业务领域中,他尤为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同时在经济类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合同纠纷案例
某物流公司(原审被告)与焦X(原审原告)存在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物流公司不服之前的民事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贾琦律师及团队接受物流公司委托,成为其再审阶段的代理人。贾琦律师深入分析原审案卷材料,发现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符合法定的再审申请条件。于是,他代理公司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精心准备了详实的申请理由与证据材料。最终,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后,采纳了贾琦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定本案由法院提审,并在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这使得物流公司在再审审理阶段争取到了重要的程序性胜利与缓冲时间,避免了立即履行不利判决的法律风险。
刑事辩护案例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周X提起合同诈骗罪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16-2018年期间,周X与他人以共同投资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其中,周X被指控在2017年4月底,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与贾X等人签订合同,骗取投资款161万元,后归还145万元,还参与了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贾琦律师接受周X及其家属委托担任辩护人。他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深入分析全案证据后认为,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夸大宣传,但项目曾初步接洽和筹划,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案发前周X已主动归还绝大部分款项,行为更接近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有明显区别。基于此,贾琦律师在庭审中提出“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周X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将其诈骗数额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最终,周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