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肖国超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数百件案件。他服务于河南平顶山地区,就职于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其主要客户类型广泛,涵盖个人和企业。在工作方式上,既擅长诉讼业务,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也精通非诉业务,帮助客户解决各类法律问题。他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尤为专精,案件占比约8成,同时在婚姻家事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交通肇事案辩护
在杨X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中,杨X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一死一伤,交警部门认定杨X负事故全部责任。肖国超作为杨X的辩护人,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他认为事故责任划分存在错误,不应认定杨X负事故全部责任,且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杨X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还指出杨X案发后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调查,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肖国超详细分析了案件情况,仔细研究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和相关证据。他试图从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认定的依据等方面寻找突破点,制定了以质疑责任划分和因果关系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在法律适用上,他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提出自己的观点。然而,法院经审查认为,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杨X驾驶车辆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的行为是引起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对于因果关系,根据被害人的诊断证明书和司法鉴定意见,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系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虽然肖国超的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杨X因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系初犯,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淫秽物品牟利案辩护
韦某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中,韦某在直播平台以表演揉X、自X等方式进行淫秽表演,非法获利数千元。肖国超作为韦某的辩护人,提出“韦某的直播行为不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的辩护意见。他深入分析案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认为韦某的行为在认定上存在争议。在庭审中,他围绕这一观点进行了有力的辩论,同时指出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应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某通过互联网对外实施淫秽直播,其行为实质上是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符合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构成。但考虑到韦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通过肖国超的辩护,韦某在法律框架内得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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