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刘航律师拥有多年执业经验,承办过众多刑事、民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件。在刑事领域,其擅长经济犯罪辩护与合规。以于XX串通投标案为例,2015年至xxxx年,张X某等五人注册及借用多家公司资质,通过围标参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于XX参与其中xx个项目现场竞标与设备安装,中标金额合计xxxx万元。公诉机关指控五人构成串通投标罪,并给出量刑建议。
刘航作为于XX的辩护人,分析案情后,明确指出于X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强调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低。在庭审中,刘航依据法律规定,阐述这些从轻情节应作为量刑考量因素。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合理意见,认定于XX系从犯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xxxx元。
交通事故代理
在民商事领域,刘航对合同、公司、房地产等案件有丰富胜诉经验,尤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方面表现出色。如张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25年,韩X驾驶机动车与张X驾驶的电动车相撞,交警认定韩X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三者险。张X请求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xxxxxxxx元。
刘航作为被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全面分析。保险公司答辩时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异议,如要求扣非医保、不认可营养费、认为误工费标准过高等。刘航依据相关法律和行业标准,对各项赔偿项目进行了细致的论证。虽然法院未完全支持保险公司的答辩意见,但明确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内的赔偿责任范围,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xxxxxx元。
交通肇事综合处理
在闫X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2025年闫X无证、超速驾驶小型轿车与被害人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被害人死亡。交警认定闫X负主要责任。闫X案发后自首,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其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公诉机关指控闫X构成交通肇事罪并给出量刑建议。
刘航作为闫X的辩护人,强调闫X系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指出其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且已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在附带民事部分,刘航依据保险合同和法律规定,主张先由两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最终,法院判处闫X有期徒刑xx年,缓刑xx年,且闫X不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成功为闫X实现了减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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