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打官司能要求哪些方面的损害赔偿
1.离婚打官司时,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与精神两方面。
2.物质损害赔偿,是指过错方行为致无过错方财产受损,像转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无过错方可索赔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若过错方有重婚、同居、家暴等重大过错,使无过错方精神痛苦,无过错方有权索赔。
4.索赔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且要举证对方过错及自身损害。
二、离婚打官司判决后孩子会归哪方
1.离婚诉讼判孩子抚养权,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2.不满两周岁孩子,通常随母亲生活。
3.已满两周岁,法院综合双方经济、环境、陪伴时间等情况,看哪方更适合。
4.已满八周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5.一方有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难获抚养权。
6.有证据证明一方抚养更有利,获抚养权可能性大。
三、离婚打官司期间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1.打官司离婚时,先明确共同财产范围,像婚姻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
2.分割财产先协商,能达成协议就按协议办。协商不了,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
3.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可起诉再次分割。
当探讨离婚打官司能要求哪些方面的损害赔偿时,除了常见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外,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点。比如因对方过错导致自己为处理离婚事宜产生的额外费用,像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合理范围内也可主张赔偿。另外,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受损方在打官司时也能要求相应的赔偿。离婚打官司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复杂情况,如果您对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举证要求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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