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雯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是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民商事争议解决,在婚姻家事等领域承办案件逾百件。此次她代理的离婚彩礼返还纠纷案件,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证据梳理与事实呈现
张书雯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她收集了聊天记录、录音证据等,向法庭呈现了原告在夫妻生活、经济负担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以此论证被告对婚姻破裂不存在过错。这些证据的梳理和呈现,为后续的抗辩提供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彩礼范围界定
在彩礼范围的界定上,张书雯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进行了精准分析。她认为168,888元现金及XXX具有明显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特性,符合彩礼性质;而LV包系原告为表达或增进感情而赠与的礼物,不属于彩礼。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观点,将LV包排除出彩礼范围。
返还条件抗辩
围绕“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这一核心事实,张书雯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主张本案不属于法定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虽然法院最终判决部分返还彩礼,但她的抗辩促使法院在返还比例上综合考量了双方过错因素,避免了原告全额返还的诉请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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