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代理。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她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是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等。她深耕民事、刑事领域,尤其专精于民事案件,在婚姻家事等方面经验丰富。
2006年,原告和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2007年1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9月11日育有一女。孩子出生后,家庭琐事增多,被告脾气变得暴躁,常对原告和孩子打骂。2010年,原告实在忍受不了,带着3岁女儿回娘家生活。此后,被告既不联系原告,也不关心孩子,双方分居长达6年,期间毫无联系。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被告均拒绝,庭审时也坚称夫妻感情还在。但杨慧律师分析,双方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无法有效沟通,且分居时间长,已无共同生活的可能。孩子年满十周岁,一直由原告独自抚养,被告从未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最终,法院审查证据后,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被告明白孩子在不和睦家庭成长的危害。被告认识到错误,服从判决,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法律干货
保留家暴证据:遭遇家暴一定要及时报警、就医,保留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这在离婚诉讼中非常关键。
证明分居事实:分居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要注意收集分居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关注孩子意愿:孩子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平时要注重与孩子的沟通。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婚姻出现问题,无法继续维持时,法律会为我们提供解决途径。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就有机会摆脱不幸的婚姻。杨慧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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