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务受害纠纷
王芳律师在廊坊、永清县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主要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诉讼和非诉方面都有丰富经验。在劳务受害纠纷领域,她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
在“脚手架断裂致伤案”中,原告韩XX受被告王XX雇佣,施工时因脚手架断裂受伤,鉴定为十级伤残。韩XX起诉要求王XX赔偿158062.1元,认为王XX作为雇主应承担全部责任。王芳作为王XX的代理人,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抗辩。
制定抗辩策略
在分析案情时,王芳认为韩XX自身存在操作过错,与案外人同时踩踏脚手架同一木板是导致断裂的原因之一,韩XX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损失数额,她指出韩XX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且误工期限无实际事实支撑。同时,王XX主张已垫付42000元医疗费,但韩XX仅认可37000元,王芳决定收集证据证明实际垫付金额。另外,王芳提出韩XX的伤情可能与其他意外有关,应按农合报销比例扣减损失。
在一审中,王芳围绕这些观点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举证。然而,一审法院认定王XX承担80%的主要赔偿责任,赔偿98590元。王XX不服上诉,王芳在二审中继续为其代理。
二审取得成果
二审中,王芳提交了录音、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新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王XX实际垫付42000元,法院依法纠正了该事实。对于韩XX的伤情与案涉事故的因果关系,王芳虽主张韩XX伤情与其他意外有关,但因未提交有效证据,法院未采纳其按农合报销比例扣减损失的意见。最终,二审维持一审责任比例和损失计算标准,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为王XX减少了5000元的赔偿额。通过王芳的专业代理,成功为被告王XX降低了赔偿金额,展现了她在劳务受害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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