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民商事纠纷
李泽宇律师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已有八年。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执业期间,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领域案件达三百件。他可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还接受保定市地区强制执行案件风险代理,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并能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既涉及诉讼也涵盖非诉业务。
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上诉人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XX、刘XX、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孙XX委托李泽宇律师作为代理人。保险公司上诉称,驾驶员刘XX肇事逃逸,根据机动车商业第三者保险条款,该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失属于免责情形,其只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李泽宇律师分析案情后,抓住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这一关键。在庭审中,指出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对是否是本人签字未明确答复,也无相关证据证实。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对于其免责条款已经明确告知投保人,也无证据证实向刘XX尽到解释说明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即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43X3元。
再破交通事故难题
在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于XX、韩XX、彭XX、于XX与被告XX、李XX、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发生纠纷。于XX等四人委托李泽宇律师等作为代理人。201X年X月24日,于XX驾驶货车与被告XX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于XX死亡。交警认定XX负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X0000元。李泽宇律师根据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为原告争取合理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赔偿相关费用。本次事故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最终,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因于XX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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