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杨龙
杨龙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拥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他是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还是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第八届湛江市律师协会监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案件、建设工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在婚姻家庭领域也有突出专业能力。他秉持“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21年度湛江市全市优秀律师等,还担任多家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多次开展法律讲座。
案例纪实:工程款结算下浮率争议仲裁案
案件困境
2009年4月,广东省某公司(申请人)与湛江市某局(被申请人)签订《湛江市某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约定工程款按总概算下浮7.945%结算。2011年10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约定。2015年起,申请人以相关政府函件及会议纪要为由,主张双方已变更约定为工程款“不下浮”,并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按“不下浮”标准履行结算义务。
关键证据动作
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聚焦案件核心矛盾,梳理出争议焦点。接着,其团队系统梳理涉案全部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招标文件及《总承包合同》明确约定下浮率;《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且申请人未提异议;联合体内部施工合同印证申请人认可下浮结算;政府函件和会议纪要无变更合同效力;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仲裁庭审中,杨龙律师围绕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核心抗辩意见。
结果
广州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杨龙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为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申请,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由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这起案件充分展示了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在案件代理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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