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的汪家道律师,拥有20年法律服务经验,在本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诉讼策略。
证据锁定结算金额
在工程结算金额认定上,汪家道律师为证明工程结算金额为4294965元,提交了《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工程结算审批单》(照片打印件)。面对被告对结算金额的不认可,汪律师以两证据内容相互印证为突破点,使法院认定了工程结算价。这种通过证据锁定关键事实的策略,为原告争取工程款奠定了基础。
厘清已付款金额
被告提出在前期进度款支付时存在其他付款情况,汪律师对被告提交的含景观工程的《工程拨款申请单》进行质证,指出其无原告签章且未举证实际收款人及付款情况。结合有原告签章的申请单中进度款累计结算情况,成功让法院认定被告已付款金额为306000元,有力反驳了被告的抗辩。
精准计算逾期利息
对于逾期利息的认定,汪律师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证据,合理计算出结算价85%的逾期利息起算时间。同时,根据合同对质保金返还期限的规定,确定了质保金逾期利息的起算点,使原告的利息诉求得到法院支持。
在这场诉讼博弈中,汪家道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妙的诉讼策略,与对方当事人和司法机关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与博弈,最终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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