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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筑设备租赁案看合同纠纷中的法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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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803人看过
施工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潘登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41093632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89486811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公司事务,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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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法律实践中,合同纠纷是较为常见的案件类型,其处理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涉及法律条文的精准适用和立法精神的贯彻。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的潘登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理论造诣,其经办的案件为我们深入理解相关法理提供了生动的实例。
从建筑设备租赁案看合同纠纷中的法理适用

律师简介:专业素养与理论创新

潘登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领域表现突出。他拥有云南民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在合同纠纷中,他深耕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率先提出合同类型两分法,针对不同加盟类型提供专业化诉讼方案,展现了卓越的理论创新能力。

案例纪实:建筑设备租赁纠纷的法理剖析

在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杭州XX公司诉XX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潘登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2011年7月,原被告签订《施工升降机租赁协议》,原告依约提供设备,但被告仅支付部分租金。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约履行。被告未按约支付租费,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的责任。关于违约金,原告主张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低于合同约定,是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处分,法院予以支持。

此案例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具体适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违约金的计算上,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但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潘登律师在本案中,准确把握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彰显了法理在实务中的重要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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