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农民工的希望曙光
在某项目工地,几位农民工满脸愁容。他们受甲X雇佣做瓦工,辛苦工作后仅拿到部分工资,还有19838元工资未结清。该项目由A公司总承包,B公司分包后让无资质的甲X实际施工。农民工多次讨要工资无果,无奈之下委托了宋代军律师。
抽丝剥茧锁定关键
宋代军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她仔细梳理工程承包关系,明确了总包、分包及实际施工人的责任主体身份,意识到案件核心是农民工工资的清偿责任划分。她指导原告收集零工单、工资表等欠薪证据,还调取项目劳务分包合同、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材料,为证明原告提供劳务及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做足准备,同时明确相关法律依据,主张总包、分包单位的连带清偿责任。
法庭上的激烈交锋
案件开庭审理,B公司称与原告无债权债务关系、主体不适格,A公司辩称已付清工资且无过错不应担责。法庭上气氛紧张,宋代军律师却镇定自若。她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证明原告受雇提供劳务及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她结合法律规定,论证甲X与B公司的挂靠关系,明确指出总包单位A公司、分包单位B公司依法应承担的工资清偿责任,针对二公司的抗辩意见一一反驳,强调其法定责任不可免除。
正义终得伸张
在宋代军律师的专业代理与充分举证下,法院经审理认定甲X与B公司存在挂靠关系,甲X作为实际用工人支付原告拖欠工资19838元,B公司作为被挂靠方承担共同付款责任,A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虽然法院未支持原告的利息主张,但农民工的辛苦钱得以追回,案件受理费由甲X、B公司共同负担。宋代军律师用专业和执着,为农民工讨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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