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代理。刘刚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经验。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还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多届专业委员会委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获得过“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
2017年X月X日,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沿XX国道行驶,在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逆向行驶发生侧翻。这起事故导致于某某受伤,他的妻子赵X当场死亡,车辆也损坏了。经交警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主要原因,而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是次要原因。于某某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
于某某等五人因赔偿问题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无果,便委托刘刚律师向法院起诉。刘刚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五原告积极争取权益。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未做好安全防护和警示工作,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最终,参考相关统计数据,五原告因赵X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416821元,根据事故责任划分,被告需承担125046.30元。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总结出一些实用的法律干货:
1.注意施工路段安全:开车经过施工路段时,要格外小心,即使没有警示标志,也不能放松警惕。
2.明确责任划分: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警,由交警确定事故责任,这是后续索赔的关键。
3.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因他人过错导致自己权益受损,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无论是施工方还是驾驶员,都要尽到自己的责任。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护和警示,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遇到纠纷时,要相信法律,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刘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他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律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宿州市中级法院北门斜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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