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马学兵是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3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他主要服务于有民商事纠纷的个人和企业。其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凭借扎实的浙江大学法学专业背景,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行政诉讼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
服务合同纠纷
委托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支付2520元购买9节私教课。后指定的私教王X离职,委托人法定监护人拒绝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公司拒绝。马学兵律师作为被告(委托人)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结合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讼思路,精准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针对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私教离职后公司推诿退费的问题,他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全程主导诉讼流程,面对被告(健身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及时与法院沟通。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车辆保险合同纠纷
张X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其子李X驾驶车辆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马学兵律师作为被告(张X)代理人,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他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仍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其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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