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高永帅律师代理。高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是工会调解员。他专注刑事领域,秉持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还曾在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和出色的庭辩能力,获得过“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
案例一:涉嫌电信诈骗情节严重获得轻判
被告人杨XX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这次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抓。2022年8月到9月期间,他把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346042.2元。公诉机关认为他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承认指控事实,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杨XX的辩护人高永帅律师提出,杨XX接到通知主动到案属自首,羁押中积极规劝同案犯自首,未实施代为转账等行为主观恶性小,且指控其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杨XX获利2000元证据不足,杨XX虽不构成自首,但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涉嫌诈骗罪金额特别巨大获得缓刑
被告人谭XX和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2023年8月,谭XX通过软件认识上线,伙同卢XX等人按上线指示,换微信资料、加好友、冒充领导沟通,企图骗取他人财物,涉及金额298万元,但因被害人警觉未遂。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公诉机关认为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虽犯罪未遂且是从犯应从轻处罚,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谭XX的辩护人高律师认为其行为属诈骗未遂、是从犯,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卢XX的辩护人认为他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是从犯、犯罪未遂且主观心态不强,请求适用缓刑。法院最终判决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法律干货
1.自首认定要准确:主动到案后需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否则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2.证据意识要增强:在刑事案件中,证据至关重要。若指控犯罪获利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予认定。
3.犯罪情节要重视:犯罪未遂、从犯等情节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当事人和辩护人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权益。
结语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面临严重的刑事指控,也不要放弃希望。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合理合法的辩护策略,有可能争取到从轻处理。高永帅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高永帅律师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律所位于湖北黄冈黄州区赤壁大道特3号空港供应链大厦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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