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到步入婚姻殿堂,本是一件幸福的事。可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些夫妻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离婚的想法。有人说现在离婚有个30天冷静期,这让不少想离婚的人心里犯起了嘀咕,到底是不是真有这个冷静期呢?在什么情况下会有这个冷静期,又会对离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一项规定。简单来讲,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起算30天,这30天就是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存档。
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一起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当天拿到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天开始计算30天冷静期。在第15天的时候,小张后悔了,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哪些离婚情况适用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形。如果是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这种情况下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比如小王想离婚,但是他的妻子不同意,小王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不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
三、冷静期结束后的处理流程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在冷静期内都没有反悔,冷静期结束后,他们在第10天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就会给他们发放离婚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但如果他们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都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他们撤回了离婚申请,婚姻关系依然存在。
四、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意义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可能只是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在气头上就决定离婚。离婚冷静期给了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让他们可以冷静下来,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和感情,思考是否真的要走到离婚这一步。这样可以减少冲动离婚的情况,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比如,小赵和小钱因为家庭琐事大吵了一架,一气之下就去申请了离婚登记。在冷静期内,他们各自反思了自己的行为,也回忆起了过去的美好时光,最终决定不离婚了,继续好好过日子。
离婚冷静期结束拿到离婚证,或者诉讼离婚判决生效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是否彻底执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过程中出现新的状况该怎么处理,抚养费的金额是否需要调整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顺利解决离婚后续的各种难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