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郑智律师,自2025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庭、民商事合同纠纷类型案件,在处理此类案件上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案件背景复杂
20XX年,XX公司与XX公司上饶XX公司签订《玻璃及安装合同》,XX公司按约定完成了某小区电梯玻璃安装工程,总价款928,512元也经对方盖章确认。然而,因项目合作协议解除,对方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618,512元未付。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债务关系,还牵扯到项目合作方的责任认定,情况较为复杂。
争议焦点明确
案件存在两大争议焦点。一是责任主体认定,XX公司上饶XX公司是否应承担直接付款责任,XX公司作为总公司是否应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C单位是否因资产收购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法律关系性质,案涉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直接影响责任主体及管辖认定。
郑智律师的代理策略
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郑智律师采取了有效的代理策略。在证据固定方面,他提交了《玻璃及安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代付款说明》等证据,有力地证明了XX公司已完成承揽义务且工程价款已结算。在法律论证上,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主张分公司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同时指出C单位与XX公司无直接合同关系,突破合同相对性主张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案件圆满解决
最终,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XX公司上饶XX公司需支付剩余承揽款,若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由XX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同时驳回了XX公司对C单位的诉讼请求。法院认定案涉合同为承揽合同,明确了分公司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C单位非合同相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郑智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代理策略,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再次展现了他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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