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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案:律师巧用指数对比法认定行为重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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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306人看过
产品质量专业律师 徐晓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0年
律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610996229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363648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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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律师团队面临认定虚假陈述行为重大性的难点。通过全面分析大盘、行业及股价情况,提出创新观点,采用同步指数对比法,将个股走势与大盘、行业指数对比,为重大性认定提供新视角,获法院支持。
证券虚假陈述案:律师巧用指数对比法认定行为重大性

徐晓律师作为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专注于证券欺诈诉讼领域,承办数千件民商事案件,为众多投资者挽回损失。此次在XXX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徐晓律师团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案件受理与背景分析

2024年2月,XXX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3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虚增利润、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关联担保违法行为。投资者桂X在违法行为期间买入股票,因股价下跌受损,委托徐晓律师团队对XXX提起侵权赔偿诉讼。

诉讼方案制定与争议焦点应对

本案被法院选为示范案件,徐晓律师团队全面考虑本案及后续案件情况制定针对性诉讼方案。案件最大难点是认定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重大性,XXX提出不构成重大性的抗辩,主张股价在揭露日及日后表现未显示虚假陈述导致明显股价下跌。

创新观点提出与举证辩论

徐晓律师团队全面分析后提出创新观点。一是揭露日前后六个交易日股价背离,反映出违法行为揭露对股价有明显影响;二是揭露日后六个交易日与深证综指、深证成指对比,XXX逆势下跌;三是与所属电子元件行业走势背离;四是结合2024年X月XX-XX日大盘和行业情况,说明若没有大盘和行业拉升,XXX股价将暴跌。经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认定案涉违法行为具有重大性。

认定结果的意义与价值

法院支持了徐晓律师提出的“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揭露对股价的抑制性影响”观点。该认定确立了“重大性”认定的科学方法,精准区分了系统风险与个股风险,以新视角看待虚假陈述对股票价量的影响,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体现了价格敏感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的深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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