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背景情况
魏建明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自2016年开始在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执业证号为13610201610831515。其服务地区主要为江西抚州及抚州东乡区,联系地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德政街437号二楼。他不仅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担任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等多项职务。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
二、婚约案件概况
在一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原告A与被告A订立婚约,原告向被告方支付了包括见面礼、彩礼现金及转账等合计646200元的彩礼,还为被告A购买物品及转账。后双方因被告A身体状况产生纠纷,未办理结婚登记且终止同居,原告A诉至法院,要求被告A及其父母、案外人连带返还彩礼、赔偿经济损失并返还赠与款。魏建明律师作为被告A父亲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案件涉及受理费及保全费。
三、主体与责任抗辩
魏建明律师首先针对原告将被告A父亲及案外人列为被告的行为进行主体资格抗辩。他收集到被告A父亲与母亲早已离婚、被告A由母亲抚养的证据,以及案外人仅代收彩礼并已全额转交的转账记录。通过这些证据,成功说服法院认定案外人不承担返还责任,同时明确了被告A父亲的责任范围,避免了委托人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降低返还比例
在案件中,律师核心收集原告知晓被告A身体状况的证据,如媒人证言、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明原告订婚前已知情仍自愿订立婚约,自身存在过错,同时客观认可被告方未明确告知病情后果的轻微过错。针对原告主张的彩礼金额,律师核对支付凭证,援引相关法律规定,从多方面向法院发表“应降低彩礼返还比例”的代理意见。最终法院按85%的比例判决返还,为委托人减少了96930元的彩礼返还金额。此外,律师还成功驳回了原告不合理的经济损失及赠与款诉求,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