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魏潭良是河南南阳人,2018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也是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她专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领域,承办案件逾100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有多起不捕、不诉、重罪变轻罪等成功案例。
案件背景
河南省郑州市XX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X、王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冯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22年4月以来,周X、王XX组建“跑分”团伙,组织冯XX等人刷卡走流水,帮助网络犯罪团伙转移资金。冯XX在明知王XX等人为网络犯罪刷流水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出借给王XX、周X等人用于跑分,并从中获利。
庭审过程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河南省郑州市XXXX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X及其指定辩护人娄X,被告人王XX及其指定辩护人王X,被告人冯XX及其辩护人魏潭良到庭参加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周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之前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王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与之前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被告人冯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被告人周X、王XX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冯XX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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