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李吉强律师是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2103202310629698。他的服务地区为辽宁鞍山,联系地址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96号。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他已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刑事、经济、交通事故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更是他的专精领域,同时在经济、交通事故等细分类型上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执业理念与个人追求
李吉强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勤勉、尽责”的职业理念,坚持“对得起当事人每一分钱”。他深知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更在于对细节的极致追求。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他善于从繁杂的案情中梳理关键脉络,为客户制定最优的诉讼策略;在日常的法律风险防范方面,他坚持以“治未病”的理念为客户构建合规体系,将风险化解于萌芽之前。他坚信律师的职责不仅在于“打赢官司”,更在于“化解矛盾”,在办案过程中,坚持“铭责于心,服务于法”,既要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凭借严谨的逻辑思维、扎实的文书功底以及高度的责任心,他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同行的高度认可。
擅长领域与重要经验
李吉强律师擅长刑事、经济、交通事故领域。在刑事领域,他有着丰富的经验。例如,他曾在诈骗金额18万元的案件中,成功在检察院阶段获得该院当年首例绝对不起诉。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集资诈骗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威胁儿童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他也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为被告人降低刑期,争取缓刑等。他始终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不辜负每一个家属的期待。
典型案例详情
在冯X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冯X和是一名小学文化、无职业的男性。在2024年6月18日至20日期间,他轻信网络诈骗信息,为获取所谓“乡村振兴圆梦扶贫金”,将本人名下4张银行卡及身份信息提供给他人使用。经调查,这些银行卡进账流水合计20万余元,冯X和按指示提取现金15.4万元并转账15.39万元,导致两名被害人被电信诈骗共计10.6万余元,他个人非法获利2323元。2024年6月20日,冯X和在提现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X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账户并协助转移犯罪所得,情节严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辩护策略与成果
作为被告人冯X和的辩护律师,李吉强律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辩护。首先,他让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以此争取认罪认罚从宽的机会。其次,他提出被告人系受网络诈骗信息诱导,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再者,考虑到被告人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是因贪利心理误入犯罪歧途,其主观恶性较小。最后,指出被告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冯X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三百二十三元。
李吉强律师在本案中的辩护成果显著。在量刑方面,通过从犯认定实现了减轻处罚,在公诉机关建议刑期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同时,他确保了被告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认罪认罚程序合法有效。此外,他还帮助被告人理解犯罪性质及法律后果,促进其认罪悔罪。
案例典型意义
本案作为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的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李吉强律师在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辩护价值。他精准把握“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通过对证据的分析成功降低了刑罚幅度。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他平衡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推动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此案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辩护思路,强调了对初犯、从犯应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李吉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其专业的知识、严谨的态度和有效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刑事、经济、交通事故等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值得同行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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