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肖国超自2021年起在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于河南平顶山地区。他作为中国律师协会成员、平顶山市政府律师顾问团成员等,执业至今承办数百起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杨X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当事人杨X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一死一伤,交警认定杨X负事故全部责任。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杨X提起公诉。肖国超作为杨X的辩护人,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他认为事故责任划分存在错误,不应认定杨X负事故全部责任,且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杨X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同时提出杨X案发后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调查,系自首,可从轻处罚。然而,法院经审查认为,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杨X驾驶车辆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被害人死亡原因经鉴定系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与杨X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杨X到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构成自首。不过,由于杨X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杨X系初犯,最终法院判处杨X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另一刑事案例
在韦某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中,韦某在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表演并非法牟利。公诉机关指控韦某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肖国超作为韦某的辩护人,提出“韦某的直播行为不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查认为,韦某通过互联网对外实施淫秽直播,其行为实质上是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符合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构成。但对于辩护人提出的量刑情节,法院予以采纳。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韦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对下余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肖国超在刑事辩护领域,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的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他不仅在刑事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事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服务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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