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主办律师,服务地区为吉林长春。他自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包括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其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个人与企业,工作方式侧重诉讼。他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诉讼全流程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
危害食品安全罪辩护
在危害食品安全罪的辩护中,李宏瑞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第一个案例中,被告人某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诉。202X年X月,某某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毒有害,仍以260元出售30片获利。经检测,药片含国家明令禁止的西XX成分。案发后,某某赔偿被害人并获谅解,系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李宏瑞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后,以“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为目标,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有利情节。制定辩护策略时,从犯罪情节轻微、法定从宽情节、酌定从轻情节、缓刑适用可行性等多维度展开。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发表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处被告人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第二个案例里,被告人某某明知“减肥压缩糖果”是三无且含毒有害成分,仍通过网络销售。共购进6000粒,销售2000粒,金额31262元,获利29162元。经检测,产品含西XX成分。检察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李宏瑞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查阅卷宗把握核心事实与量刑情节。梳理出多项对被告人有利的从宽情节,制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策略。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阐述从宽理由,强调符合缓刑条件并与法官沟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违法所得没收,涉案产品依法处置。
多类型案件成果
除了危害食品安全罪,李宏瑞在其他类型刑事案件中也有诸多成果。在不起诉/撤案类案件中,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附条件不起诉,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撤案处理。在不予逮捕类案件中,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8起案件,在审查逮捕环节成功争取不予逮捕或取保候审。在缓刑类案件中,申某故意伤害案、刘某诈骗案等10起案件,助力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在从轻减轻类案件中,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施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多起案件,都实现了量刑的从轻减轻。在重大突破类案件中,刘某仁故意伤害罪二审改判无罪,车某诈骗案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仍成功争取缓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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