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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加名字后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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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7334人看过
导读: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结婚后,另一方增加姓名成为房子的共有人。此时由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加名应视同赠与。

新婚姻法 加名字后的区别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婚前房产证的加名从法律意义上来看,是在领结婚证之前的加名,也就是婚前财产要求增加姓名,而婚后加名是指在领取结婚证之后对房产证的加名,二者差距很大。加名字的规定使得婚前与婚后的房产加名变得差距更大。

房产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的区别

但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鲜见,且同为婚前房产,同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结婚后,另一方增加姓名成为房子的共有人。此时由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加名应视同赠与,需要走赠与(等同二手房交易)程序,需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较多金额的税费。  

而婚后加名则不同,婚后房产证加名即为把房产变更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的规定,不需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  

相关法律条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大部分的家庭都会选择在婚后,将另一半的名字加到自己家的房产证后面,这样也标志着成为一个家庭,但是加名字的要求使得婚后加名和婚前加名字对以后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变小,也就是无论是婚前加名还是婚后加名,都是一种房产共分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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