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的时间段,在这个期间内,很多夫妻经过慎重思考后,可能会决定不离婚了,想要撤销离婚申请。但不少人却犯了难,不清楚撤销申请时要带什么材料。接下来就详细讲讲这个问题。
一、了解撤销离婚申请的规定
根据法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登记处理表》《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赵和小孙在提交离婚申请后,冷静期内小赵后悔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走撤销流程。
二、必备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撤销离婚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一般就是居民身份证,这个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比如,小李去撤销离婚申请,他就带着自己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通过身份证能快速确认他的身份,进而开展后续的撤销手续办理。
三、携带《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这个回执单是当初申请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给当事人发放的,它能证明夫妻二人确实申请过离婚登记。在撤销申请的时候带上它,婚姻登记机关就能依据回执单上的信息,快速查到对应的离婚登记申请档案。比如,小张和小王申请离婚时拿到了回执单,后来决定不离婚了,撤销申请时带上回执单,工作人员能迅速找到他们的申请信息。
四、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当事人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表明自己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意愿。申请书上一般会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离婚的时间、撤回申请的原因等内容。比如,小陈和小周在冷静期想撤回离婚申请,他们就认真填写了申请书,写明是经过慎重考虑,觉得夫妻感情还在,所以决定不离婚了。
五、领取《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当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这就意味着离婚申请撤销成功了。这个确认单是撤销离婚申请的重要凭证,当事人要妥善保管。
撤销离婚申请后,夫妻双方继续共同生活,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婚姻中的小摩擦。要是之后又因为一些法律问题产生矛盾,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比如财产分割、债务问题等,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可以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大家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帮助解决婚姻中的法律难题,守护大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