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在刑事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陈俊全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还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陈俊全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在执业过程中,他获得了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的荣誉。其独特的执业理念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负责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20XX年,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林某某是否明知所涉物品为犯罪所得。陈俊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详细调查取证,收集了林某某并不知晓物品来源违法的相关证据,包括林某某与相关人员的沟通记录、交易过程等。在庭审中,运用严谨的法律逻辑和证据链条,为林某某进行无罪辩护。最终,林某某获得不起诉决定,成功洗脱罪名。
李某涉黑案:在20XX年的李某涉黑案中,李某被指控多项涉黑罪名。案件的关键难点在于涉黑案件证据复杂,且社会关注度高。陈俊全律师仔细研究案件卷宗,对每一项指控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指控李某涉黑的证据存在诸多漏洞。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强调李某的行为仅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构成涉黑犯罪。经过多轮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意见,李某仅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避免了更严重的刑罚。
蒙X寻衅滋事罪案:2023年,蒙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诉机关起诉。公诉机关最初以聚众斗殴罪指控蒙X等七人,认为他们持械积极参加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的后果。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首先,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路过的蒙X等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其次,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争强好胜,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再者,殴打行为时间短,虽持有器械但未实际使用,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同时,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在庭审中,陈律师充分阐述了这些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虽仍认定蒙X等七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蒙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结尾
陈俊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等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始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未来,陈俊全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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