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其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他自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相关案件290余件,在保险理赔领域承办案件达30余件。
他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合同纠纷、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行政诉讼等。在细分类型上,他在侵权纠纷、服务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股东出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医美纠纷等方面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马学兵律师担任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台州仲裁委调解员、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新华保险浙江分公司客户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监督官”等职务。
他秉持“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始终以“法行公正,智辨是非,心系苍生,律行天下”为执业座右铭,坚守专业、诚信、卓越的服务准则,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合同纠纷领域:
202X年,委托人张X(化名)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约定私教课程9节,每节280元,共支付2520元,未签书面协议。委托人指定王X为专属私教,王X离职后,委托人法定监护人拒绝公司重新选派教练,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拒(公司仅同意退70%)。核心争议点是私教离职后,委托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剩余课程费用。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结合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全程主导诉讼流程,与法院及时沟通。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202X年,张X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3万余元,使用性质非营业)。保险期内,张X之子李X驾驶车辆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后协商线下付款取消订单)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赔,并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核心争议在于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车辆非营业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马学兵律师深入拆解案件要点,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接单时间、路线与上下班通勤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保险理赔领域:
202X年,在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投保人刘X(化名)在投保后被诊断患有某种重大疾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拒,理由是刘X在投保前未如实告知部分病史。核心争议是刘X未如实告知的病史是否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理赔。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查阅刘X的病历资料,收集刘X在投保时对自身健康状况认知的相关证据,如体检报告等;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运用《保险法》中关于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进行法律论证,指出刘X未如实告知的病史与所患重大疾病并无直接关联。最终,在马学兵律师的努力下,成功促成双方和解,保险公司同意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为刘X挽回了经济损失。
马学兵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未来,他将继续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