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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陈晓伟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助力当事人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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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2 · 1221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专注于刑事领域,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业务。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截止目前,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拥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其具备的重要职业资格为律师执业证,证号为11101200910257751。

陈晓伟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在荣誉方面,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秉持着“专业、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始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展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案例一:2022年1月至9月间,丁XX、王XX、孟X、张某某、郭X、魏X、刘XX、于XX伙同他人,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与客户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郭X的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关键行动: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郭X,了解案件情况,包括公司业务、郭X职位、参与数额、宣传方式等。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整体了解案情,又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法院审判阶段,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审判结算退赔15万元。辩护意见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希望法庭减轻处罚

最终结果:法院认为郭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但鉴于其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案例二: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北京XX公司等,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在北京市海淀区等地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多个项目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XX所公司客户经理等职务,实施并参与公司吸收资金活动,经司法审计查明,其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关键行动:郝XX投案前咨询律师,律师认为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其及时投案争取自首。郝XX在律师陪同下投案并被羁押。后续律师与郝XX交流辩护意见,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提请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结果:法院认为郝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虽“挂单”金额不应从犯罪金额中扣减,但郝XX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结尾

陈晓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还是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他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未来,陈晓伟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更多当事人解决刑事法律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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