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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后行政处罚遭质疑,卫健委“选择性执法”该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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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748人看过
导读:最近不少朋友都在讨论医疗纠纷后的行政处罚问题。医疗纠纷本就复杂,后续的行政处罚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就像下面这个案例,患者家属对卫健委的行政处罚不满,认为没有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这其中到底有怎样的曲折呢?咱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讲解

本案由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杨向东律师代理。杨向东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接受过系统而专业的法学教育。他曾服役于某部,培养了坚韧不拔的意志和高度的责任感。如今他是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担任多家医院和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还身兼多个重要职务,在法律领域经验丰富。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时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了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涉嫌“未按规定书写、伪造病历”及“未按规定告知并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对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觉得该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便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然而,2024年4月,卫健委再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处以警告及罚款1万元,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一样。家属认为卫健委涉嫌违反法定程序、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再次委托杨向东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杨向东律师团队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首先,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已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有义务核查处理。其次,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说明“书写病历”和“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是医疗机构应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仅处理前者属“选择性执法”。最后,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最终,案件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给大家带来了启发。

法律干货

1.关注全面违法事实:在遇到类似医疗纠纷行政处罚时,要关注处罚是否涵盖了所有违法事实,不能只看表面的处罚内容。

2.重视法律依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同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规定,这样在维权时才能有理有据。

3.保留证据:无论是行政机关的文件还是其他相关证据,都要妥善保留,以便在需要时能证明自己的主张。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医疗纠纷后的行政处罚问题时,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不要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杨向东律师执业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地址在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十字一号凯爱大厦B座71,大家遇到法律问题可依法依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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