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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难?南通范欣璐律师这样破解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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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646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朋友聊天,他提到身边有人在离婚时遇到了大难题。原来,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让离婚程序变得异常复杂,不仅涉及到行为能力确认、监护人指定,还得兼顾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今天就来看看范欣璐律师是如何解决这类特殊离婚纠纷的。

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范欣璐律师代理。范欣璐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就有400多起。她是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在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与精准的办案策略。

原告ZX与被告C某于XXXX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婚后育有一子ZX某,患有童年孤独症。婚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长期分居感情破裂。此前ZX曾起诉离婚,因C某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撤诉。后法院认定C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CXX为其监护人。ZX委托范欣璐律师再次起诉,诉求为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

这个案件难点重重。首先,被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要先通过特别程序确认行为能力指定监护人,程序复杂又耗时。其次,婚生子患有孤独症,要兼顾抚养稳定性和双方抚养能力,还要平衡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最后,涉及嫁妆转化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明确产权归属和折价补偿标准。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前置+协商优先+权益兼顾”的策略。她先完善前置程序,梳理特别程序判决结果,收集婚姻关系、子女、财产债务、感情破裂等证据。接着精准制定诉讼方案,优先推动协商调解,明确核心诉求优先级,与被告监护人沟通抚养安排,提出财产分割思路。庭审中,她系统呈现证据链,论证感情破裂、主张抚养权、确认协议效力。

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人民法院全面采纳范欣璐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准予离婚,孩子随原告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明确了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事项。

法律干货

1.证据收集很重要:在离婚纠纷中,要注意收集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感情破裂等方面的证据,这能为自己的诉求提供有力支持。

2.协商调解优先:遇到纠纷,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调解,平衡双方权益,减少争议,也许能更快解决问题。

3.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如果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情况,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先确认行为能力和指定监护人。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看到即使是复杂的离婚纠纷,只要有专业律师的帮助,合理运用法律手段,就能找到解决办法。范欣璐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维护了当事人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你也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范欣璐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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