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代理经验
李熙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经验。服务地区主要为云南普洱,主要客户为有房产合同纠纷的个人。其执业以诉讼为主,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房产合同纠纷领域展现出较强的处理能力。
处理房产认购纠纷
当事人方面,原告为欲购置商铺的委托人,被告为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普洱XX公司。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与委托人签订认购协议后,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且拒不退还已付款项,同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主张自身不应承担责任。
李熙作为被告代理人,接手案件后,首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仔细固定核心证据。这些证据涵盖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的通报、律师费发票等,完整地证实了案件的关键事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面对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且未收款不应担责,以及普洱XX公司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却无实质解决方案的抗辩意见,李熙结合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她指出案涉认购协议书明确了卖方为二被告,且盖章行为使其均受法律约束,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免责;被告方未取得预售许可就签约收款且拒签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首付款;委托人因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属实际损失应获支持。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委托人与二被告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二被告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且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虽然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诉请未获支持,但核心诉求全部实现,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强化专业服务能力
通过这次典型案例可以看出,李熙在房产合同纠纷案件中,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在分析案情时细致入微,制定策略合理有效,在法律适用和诉讼辩论等方面都展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准,为客户成功实现了止损与权益保障。在未来的执业中,她有望凭借这样的专业能力,为更多面临房产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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