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合同纠纷处理
周耀东律师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347件,其中民商事合同相关案件达147余件。他主要服务企业与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众多案件中,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中,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意向金,后由其合作方D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此后,租金支付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周耀东律师作为被告A的代理人,精准识别核心争议焦点。对于被告主体是否适格,他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明知且接受,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针对欠租金额,主张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可减免租金;对于资金占用利息,强调疫情属不可抗力,C公司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律师围绕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最终,经庭审及庭后沟通,B公司认识到A非适格责任主体,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
建设工程纠纷胜诉
在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案件在诉讼时效及结算方面存在极大争议。周耀东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深入分析案情,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在多次开庭过程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精准阐述被告观点,有力反驳原告主张。经过四次开庭,最终为被告赢得胜诉裁决,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可能面临的巨额赔偿。
周耀东律师在民商事合同领域的多个案件中,通过准确分析案情、合理运用法律、积极参与庭审等行动,为被告实现了止损、减责的效果,充分展现了其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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