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陈晓伟自2009年起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积累多年刑事辩护经验。其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企业负责人、高管等,工作方式侧重刑事诉讼。截止目前,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杨XX非法集资案中,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杨XX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了解案情。开庭前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杨XX构成自首、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不过鉴于其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寻衅滋事案辩护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让张X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系醉酒无意识行为,主观恶性极低;虽有毁损财物行为,但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且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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