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不少夫妻因为一时冲动或者各种矛盾,选择了协议离婚。而协议离婚有个一个月的冷静期规定,这让很多人心里犯嘀咕。他们会想,熬过这一个月的冷静期,是不是就能顺顺利利地把婚离掉呢?毕竟这期间双方的想法可能会有变化,也不知道要走哪些流程,能不能成功办理离婚就成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给他们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天开始算三十天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小张突然不想离了,他就可以拿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给他《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这样离婚申请就撤回了。
二、冷静期过后办理离婚的条件
冷静期过后要办理离婚,首先双方得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如果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都不能办理离婚。比如,小王和小赵冷静期内都没反悔,但是冷静期过了三十天,他们因为工作忙没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三、办理离婚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一些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刘先生和陈女士去办理离婚,他们就需要带齐上述材料,其中离婚协议书要明确写清楚孩子归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割,债务如何承担等内容。
四、办理离婚的流程
首先,双方要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比如,林先生和吴女士冷静期过后去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他们的材料,确认无误后就会给他们发放离婚证。
过完一个月冷静期,也不意味着就能顺顺利利办理离婚,中间可能会因为一方反悔、未按时申请等情况导致无法离婚。要是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各种复杂问题,比如财产分割谈不拢、子女抚养权有争议等,可就需要专业人士来帮忙了。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