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程隆银律师代理。程隆银律师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他2011年就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有企业法务和检察机关工作经历,2014年正式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领域,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2020年3月21日上午9时许,程隆银律师的当事人马XX在XX县X工地作业时,因电线扯脱的琐事,和史X1、史X2等人发生激烈争吵,随后冲突升级为肢体打斗,马XX和戚XX致使史X1受伤。经鉴定,史X1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
3月22日,马XX接到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一开始因为慌乱没完整如实说清情况。第二天,马XX就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4月12日被依法逮捕,关在了昆明市XX区看守所。
马XX家属心急如焚,委托程隆银律师为马XX辩护。此时,XX县人民检察院已以故意伤害罪对马XX、戚XX提起公诉,还建议法院判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程隆银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会见马XX,了解案件详情,安抚他的情绪。同时仔细查阅卷宗,分析证据,找到案件核心争议点。他发现马XX有不少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马XX是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后来也配合调查,有认罪悔罪表现;他以前没犯过法,这次是临时起意犯罪,主观恶性小;马XX和家属愿意赔偿,争取被害人谅解。
基于这些,程隆银律师制定了“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辩护”的策略。一方面让马X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达悔意;另一方面联系被害人及其家属,多次协商赔偿,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68000元的协议,被害人也出具了谅解书。
庭审中,程隆银律师围绕策略辩护,强调马XX是初犯、偶犯,已获谅解,社会危害性降低,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审理后,认为马XX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有多项从轻情节,符合缓刑条件,最终判决马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律干货
1.主动配合调查:如果涉及刑事案件,接到通知后要主动配合调查,即便一开始没说清情况,后续也要积极配合,这能体现认罪悔罪态度。
2.争取被害人谅解:故意伤害案件中,积极赔偿被害人,争取对方谅解,能为自己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3.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律师指导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达悔罪态度,对量刑有帮助。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遇到刑事案件不要慌,专业律师可以在法律框架内,帮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程隆银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成功为马XX争取到缓刑。程隆银律师执业多年,在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工作,地址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龙韵雅苑一期910号商铺,大家有法律问题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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