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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销售假冒商品面临重刑?律师多招出击,为当事人争取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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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660人看过
导读:最近跟一位资深律师交流时,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有人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面临着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这不仅关乎个人的自由,还影响着家庭的未来。在这种困境下,律师能否力挽狂澜,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量刑呢?下面就来看看这个真实案例。

案例讲解

本案由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杨子兴律师代理。杨子兴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领域,尤为专精于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案件。他现任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还是聊城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莘县县委政府法律顾问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在未获两家知名家纺企业商标许可的情况下,长期购进并销售假冒该两家企业注册商标的毛巾,销售金额达105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委托杨子兴律师介入辩护,希望厘清犯罪数额争议,争取从轻处罚

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制定了“认可罪名定性,聚焦数额争议与量刑情节双重发力”的辩护策略。首先,精准梳理数额争议,指出检察机关指控的105万余元销售金额中,有6万余元非假冒品牌毛巾的金额应扣除,且部分交易记录包含其他百货货款,不能全计入假冒商品销售金额。其次,精准界定主观明知时间,提出被告人对假冒商品的明知时间应从特定时间点起算。最后,全面挖掘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还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且自身患病。

法院经审理,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销售金额的争议意见,但采信了从轻处罚辩护意见,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相较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

法律干货

重视证据梳理:在涉及经济犯罪的案件中,犯罪数额直接影响量刑。要仔细梳理证据,找出可能存在的数额争议,为自己争取合理的罪责评价。

挖掘从轻情节:初犯、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在案件中要积极争取这些情节,让法院全面考量自己的主观恶性与悔罪态度。

及时委托律师:专业律师能够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当事人制定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结语

这起案件中,杨子兴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工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这告诉我们,在面对法律困境时,不要惊慌,要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杨子兴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现执业于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西安交大科技园7号楼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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