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股权代持起纷争,实际股东能否夺回50%股权?这场官司给出答案!

股权代持起纷争,实际股东能否夺回50%股权?这场官司给出答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409人看过
导读:最近,不少朋友咨询股权代持相关的法律问题。股权代持看似方便,实则暗藏风险,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纠纷。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看看在股权代持引发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实际股东是如何维权的,从中我们也能学到不少实用的法律知识。

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曲智玮律师代理。曲智玮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深耕于婚姻家事、公司治理领域,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案件。2023年8月,他还担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以及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0年6月,阿XX・麦某某与阿XX・阿XX共同发起设立XX公司。经过多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显示两人各持股50%。后来公司缺资金要引进战略投资人,阿XX・麦某某和阿XX・阿XX协商,由阿XX・阿XX代持阿XX・麦某某的股权,阿XX・麦某某退出显名股东行列,工商登记也做了相应变更。

然而,阿XX・阿XX受让案外人股权后,工商登记显示他持有公司100%股权。他违背诚信原则,否认阿XX・麦某某的实际股东身份,拒绝配合恢复其显名股东身份。

阿XX・麦某某将XX公司告上法庭,诉求确认自己是公司股东,享有50%股权,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增记手续,被告及第三人配合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被告和第三人则提出抗辩,称阿XX・麦某某未实际出资,已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股东股权确认书》和《股权代持协议》无效,阿XX・麦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本案应“先刑后民”,且第三人不同意阿XX・麦某某成为股东。

阿XX・麦某某向法院提交了《股东股权确认书》《股权代持协议》、银行转账出资流水等证据。被告和第三人对签名真实性提出异议,还提交了伪造的《证明》《劳动合同》。

为查明事实,法院依阿XX・麦某某申请进行了两次笔迹鉴定,结果显示《股东股权确认书》《股权代持协议》上第三人的签名是其本人所签,被告提交的《证明》《劳动合同》上原告的签名非本人所签。被告及第三人申请重新鉴定,因无符合法定情形的证据,被法院驳回。

经过多次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支持阿XX・麦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他是持股50%的实际股东,被告和第三人要配合完成相关手续,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被告承担。

法律干货

1.保留关键证据:在股权代持关系中,要保留好出资流水、股权代持协议等关键证据,这是证明自己股东身份和出资事实的重要依据。

2.重视协议效力: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要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以保障协议的法律效力

3.积极应对鉴定:当对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时,要积极申请司法鉴定,通过专业鉴定结论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股权代持纠纷中,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支持,实际股东的合法权益是能够得到保障的。遇到类似纠纷不要慌张,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曲智玮律师代理,他在公司治理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律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9层。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