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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辞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看律师如何为劳动者维权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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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773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朋友聊天,他说身边有人试用期就被公司辞退,还没拿到应有的赔偿。这种事在劳动纠纷里很常见,劳动者常常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天就来分享一个真实案例,看看专业律师是如何帮助劳动者打赢官司,拿到赔偿金的。

案例讲解

本案由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朱秀芳律师代理。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是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她执业多年,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始终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可靠、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这是一起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缪X某的劳动争议纠纷。2025年2月27日,缪X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然而,2025年3月4日,公司就向缪X某发送《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于3月5日终止劳动关系

缪X某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便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称缪X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

朱秀芳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与缪X某沟通,明确核心争议焦点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律师认为公司主张的解除事由缺乏依据,确定以驳斥公司解除事由的合法性、主张违法解除成立并维持仲裁裁决为抗辩思路。

庭审中,律师针对公司的三大解除事由逐一反驳。对于“简历造假”,缪X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能相互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提异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此情况不在《员工确认书》“不符合录用条件”范围内,且工资支付记录显示缪X某无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通知和计划无法证明已送达缪X某。此外,公司辞退通知理由模糊,不符合单方解除要求。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判决公司支付缪X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律干货

1.保留关键证据劳动者要留存好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工资记录、考勤记录等,这些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2.了解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公司解除事由缺乏依据,劳动者可依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3.聚焦解除合法性: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要聚焦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通过证据驳斥公司不当理由。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只要掌握正确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方法,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朱秀芳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缪X某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朱秀芳律师执业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宁波商会国贸中心A座36楼,大家遇到法律问题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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