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黄明律师代理。黄明律师是一位兼具深厚财务功底与精湛法律技艺的复合型律师,拥有“财税+法律”双重视角。在步入法律行业前,他已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工作近十年,还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了“三师合一”知识体系。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
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20年8月31日与被告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某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先付50万,余款158万余元在“通气点火前”付清。
后来被告资金周转困难,20年9月1日双方在政府部门协调下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用被告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且承诺最迟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到了,被告没足额支付,起诉前还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违约金。
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代理天然气公司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及按原合同约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的违约金18万余元。
本案焦点有两个:一是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二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适用原合同约定还是变更后未约定。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事实,但称偿付困难,还对高额违约金有异议。
律师采取了三个策略:一是夯实债权基础,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和被告当庭对账,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二是辨析违约金条款效力,指出《补充协议》没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被告长期拖欠构成违约应担责,并说明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约定背景;三是平衡诉讼目标与裁判可接受度,预见法院可能调整违约金标准,以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为核心,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判决被告支付1,019,541元,还支持了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律干货
保留证据很重要:在商业合作中,要保留好银行流水、双方确认函等各类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帮你确定债权金额。
明确违约条款:签订合同和补充协议时,一定要明确逾期付款等违约行为的责任和计算标准,避免后期争议。
合理调整诉讼预期:发生纠纷起诉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诉求和预期,确保核心利益得到保障。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商业合作里遇到合同纠纷别慌,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核心债权就能得到法律保护。黄明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企业解决了难题。黄明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现执业于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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