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代理。王芳律师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经济纠纷领域尤为专精,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买卖合同案件占比约80%。她还是一位复合型法律从业者,持有多项权威认证,能为个人及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韩XX从2019年开始受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只是口头约定了劳务内容和报酬标准,没签书面劳务合同。2021年12月9日,韩XX施工时,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韩XX不慎摔伤,造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他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
韩XX和王XX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没结果,韩XX就向永清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X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8062.1元,并承担诉讼费。韩XX认为,他和王XX是雇佣关系,自己在提供劳务时因王XX提供的工具不安全才受伤,王XX没尽到安全保障和管理义务,应负全部责任。
王XX则提出了多个抗辩理由。他觉得韩XX自身有操作过错,和别人同时踩脚手架同一木板才导致断裂,韩XX没尽安全注意义务,应自己担责;还认为韩XX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标准过高,实际误工天数没那么多;他称已垫付42000元医疗费,但韩XX只认可37000元;另外,他觉得韩XX伤情不全是这次事故导致的,应按农合报销比例扣60%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韩XX合理损失98590元,判决王XX赔偿。王X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责任比例,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法律干货
1.签订书面合同:无论是雇主还是工人,都应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2.保留证据:像韩XX这种情况,要及时保留好就医记录、鉴定报告、与雇主沟通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维权。
3.安全注意义务:工人在工作中要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否则可能会因自身过错承担一定责任。
结语
这起案例让我们看到,在劳务关系中,雇主和工人都有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遇到纠纷时,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王芳律师凭借专业知识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王芳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擅长多个领域,就职于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服务廊坊、永清县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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