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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坠落身亡,家属索赔百万,责任究竟该谁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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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286人看过
导读:最近在法律圈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名工人在拆除房顶时不幸坠落重伤后死亡,家属索赔百万,可被告却各执一词。这起案件涉及多方责任认定,结果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在劳务关系中,安全保障和责任划分到底有多重要。

案例讲解

本案由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解正军律师代理。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案件。他以客户权益为中心,专注细节,力求为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

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召集了包括死者王XX在内的工人施工。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

王XX的家属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将简X和潘X甲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

被告简X称,自己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作为定作人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其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则主张自己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王XX自身有重大过错。

解正军律师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抓住关键证据。法院最终认定,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

责任划分上,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0%的赔偿责任;简X作为定作人,将高处作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在选任上存在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王XX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对于被告“家属放弃治疗导致死亡”的抗辩,法院鉴于原告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未予采纳。法院核定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判决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潘X甲赔偿557,285.6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简X、潘X甲按比例负担。

法律干货

1.资质审查很重要:定作人在发包工程时,一定要审查承揽人或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像本案中的简X,将高处作业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潘X甲,最终要承担选任过错责任

2.安全保障不可少:接受劳务方要为提供劳务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较大比例的赔偿责任。

3.自身防护要做好:提供劳务者自身也要注意安全,具备相应资质并做好防护措施。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且未采取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劳务关系中,各方都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定作人要选对人,接受劳务方要保障安全,提供劳务者要做好自身防护。遇到纠纷时,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由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解正军律师代理,他执业多年,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律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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