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于欣律师现任职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自2023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承办案件逾400+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后于西北政法大学深造取得研究生学位。其拥有执业证号165xxxxxxxx672614,是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创始人(对应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TBZukI2o3isHwr5Xg64Q?scene=1&click_id=2),也是抖音认证法律博主(抖音主页链接:https://v.douyin.com/eZsaXU6fY8/3@9.com)。
于欣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广泛,包括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人身赔偿等。他在执业过程中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于欣律师秉持“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的执业理念,以专业成就客户,以理性判断诉讼策略,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实现正义。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案件:
案例一:涉嫌开设赌场罪变更为涉嫌赌博罪,最终证据不足获不起诉决定:2023年10月01日,被不起诉人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博湖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后于2023年12月1X日被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23年12月1X日,博湖县公安局以XX涉嫌赌博罪向和静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于欣律师作为辩护人,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证据存在不足。检察院分别于2024年1月1X日和2024年3月15日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经审查,无证据证实向XX与XX借款的参赌人员王XX构成赌博罪。2024年5月29日,和静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博湖县公安局认定XX涉嫌赌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XX不起诉。
案例二:诈骗罪获不起诉决定:2022年,犯罪嫌疑人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2024年,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何XX构成诈骗罪。于欣律师介入后,发现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的量刑情节。最终,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何XX不起诉。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获不起诉决定:2023年5月14日15时许,被不起诉人陈XX与被害人XXX在库尔勒市团结北XX因车辆调头一事发生口角,后两人互相殴打,造成XXX右眼眼睑肿胀,鼻肿胀明显,右侧上颌处红肿。经鉴定,XXX因外伤致双侧鼻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右眼外伤属轻微伤。案发后,陈XX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2024年X月21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以陈XX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于欣律师为其辩护,指出陈XX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2024年10月23日,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XX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陈XX不起诉。
结尾
于欣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案件、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未来,他将继续以专业、理性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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