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背景与执业情况
周峰律师现任职于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自202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201202410810943。其所在律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天骄国际大厦16楼。周峰律师不仅是律所执行主任律师,还是国家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500+,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债务、合同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二、诈骗案件详情
被告人葛XX因涉嫌诈骗罪被湖北省武汉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葛XX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为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实施诈骗行为。他以承诺帮助办理入学手续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陈X现金146000元、杨XX人民币40000元、郑XX现金40000元,并将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未按要求办理入学事宜,经被害人多次催要至案发仍未还款。2024年9月18日,葛XX被公安民警抓获。之后,其家属在2024年10月23日及10月24日主动退赔被害人郑XX、杨XX各40000元,2025年1月6日退赔被害人陈X146000元,并取得了三位被害人的谅解。
三、律师辩护与法院判决
周峰律师作为葛XX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葛XX坦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葛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归案后,葛X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可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法院最终采纳了周峰律师的辩护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葛X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预缴),同时依法没收作案工具黑色小米手机一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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