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内的棘手诈骗案
2023年4月至5月,无职业的L某虚构“做X事”“金首饰开光”等事由,骗取被害人W某104,664.8元。L某曾于2023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此次犯罪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2024年8月,L某被刑事拘留后逮捕。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应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若退赃退赔并缴纳罚金,可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若未退赔,则依法判处。
辩护策略的精准出击
李吉强律师团队从多方面展开辩护。首先,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无异议,符合“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其次,L某因年龄、文化程度及经济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多次表示深刻忏悔,羁押期间遵守监所规定,表现良好。最后,鉴于前罪已判处缓刑,本次犯罪属于漏罪,请求法院在数罪并罚时充分体现从宽政策,避免重复评价。
判决结果的有效突破
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L某构成诈骗罪。撤销前罪缓刑部分,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责令L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虽未完全达到“降低刑期”请求,但在公诉机关建议基础上,充分考量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量刑体现了宽严相济政策。
律师价值的全面彰显
李吉强律师精准适用法律,紧扣法定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在数罪并罚中体现量刑优惠,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在当事人经济困难无法退赔的情况下,强调悔罪态度、羁押表现等酌定情节,避免“唯结果论”的机械量刑,为其争取改过自新机会。同时,全程参与案件办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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