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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拒赔背后:等待期谜团能否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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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9 · 169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田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2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2202311599854
擅长领域:金融保险
咨询电话:15093639958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专利代理经历;执业优势:熟知各大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擅长保险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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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法律的世界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在复杂的案件中抽丝剥茧,寻找真相,田洁律师便是其中之一。
保险拒赔背后:等待期谜团能否解开?

律师简介:守护正义的法律尖兵

田洁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党支部书记。自2023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刑事和民事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百余件相关案件,尤其专精于诈骗、盗窃非法经营等类型案件。同时,在婚姻家庭劳动工伤等民事类型案件上也经验丰富。她始终坚持“崇法守信,专业笃行,尽责担当”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

案例纪实:保险拒赔的破局之路

保险拒赔引纠纷

原告杨X某购买了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封中心支公司的某健康保险,一直按时续保。某年某月初,杨X某因肺腺癌住院,出院后申请理赔,被告对个人医疗责任费用进行了赔付,但针对重度特定药品费用却以附加条款有三十天观察期为由拒赔。杨X某不服,一是购买时公司明确表示按时续保次年无观察期;二是主险无需计算观察期理赔,附加险却要重新计算观察期拒赔。

证据突破寻真相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被告称杨X某属于等待期出险,不属于保险责任,不予承担特定药品费用。然而,田洁律师发现关键证据。《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中约定“本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为三十天。续保、意外医疗责任无等待期”,且被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向原告告知新增附加险存在等待期。同时,被告销售人员认可公司宣讲老客户正常续保不存在等待期,不区分主险和附加险。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判决被告赔付原告保险金,解开了这场保险拒赔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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